乡间小院成了炼油厂 临沭一“三无”老板僻乡非法炼柴油30吨

编辑:鲁南网 发布时间:2017年05月25日 阅读 490

临沭县一个体经营业主在既无经营许可,二无相关资质,三无环评手续的情况下,私自购置炼油设备,在鲁苏两省结合部的一处偏僻乡村废弃院落,从120吨废矿物油中非法炼制“柴油”30吨。近日,这名个体油老板涉嫌污染环境犯罪被警方刑事拘留。

因利润丰厚
男子僻乡办非法炼油厂

    今年41岁的丁某前几年在临沂跟人学过用土方法炼油,看到从废旧机油、柴油等矿物油中炼制提炼“柴油”,不仅成本低廉,而且利润较高,他起了非法炼“柴油”的想法。

    2015年6月,他投资十几万元,在鲁苏两省交界处偏僻的一个村落的闲置院落,开始上马炼制“柴油”,丁某给这种土法炼制废矿物油的工艺叫炼“废柴”。

    炼油设备购进后,从2015年6月开始,丁某先后从临沂、罗庄等地的部分厂企,分多次购进油渣及废旧矿物油。他从劳务市场雇用工人炼了两炉后,听到上面查得较紧,便停止了。2016年夏季,看到市场行情转好,丁某再次雇工炼制了“柴油”。

熏坏农户庄稼被举报
警方现场查获半成品油14吨

    天不遂人愿,在他再次炼油的头3天中,每天都适逢下雨,结果炼油设备挥发的高温蒸汽遇到雨水后,造成毗邻几家农户的玉米、花生等庄稼蔫死,丁某为此赔偿了这几家农户4000元的损失。2016年初冬,眼看丁某又要开始炼油,当地群众开始向有关部门反映。

    2016年12月,环保部门介入调查核实后,将案件移交公安部门。临沭警方依法对丁某的炼油作坊进行查封,查封丁某炼油使用的储油罐、炼油罐以及冷却设备一套,半成品油14吨,丁某闻讯后长期外出躲逃。今年“黑毒枪、盗抢骗”春季攻势中,临沭警方对丁某进行网上追捕。4月15日,上网逃犯丁某在临沂被缉获归案。

非法炼制“柴油”30吨
已涉嫌污染环境罪

    丁某对自己非法炼制“柴油”的经过如实交待。从2015年至2016年,他共炼制废矿物油四炉计120吨,炼制提取“柴油”30吨,先后以每吨1050元至1300元不等的价格出售27吨,从中获利3万元。

    后经环保部门检测后认定,该矿物油属于危险废物,危险特性为T(即有毒性) 。据办案民警介绍,丁某违反国家规定,未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非法处置危险废物,其行为已涉嫌污染环境罪。


通讯员 陈兆永 记者 褚菲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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