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发放补偿款明细 村民小组长合伙侵占补偿款8万元
本报5月24日热线消息(通讯员 苏洪青 刘益利 记者 褚菲菲)棚户区改造补偿款本应如数发放到被占地农户手中,而沂南某村几名村民小组长竟然打起了歪主意,将其中8万余元补偿款私分,塞进了自己的腰包。
去年年底,有群众向纪委部门反映,在沂南县界湖街道某村棚户区改造期间,村小组干部私分上级拨付的补偿款。今年1月份,沂南县纪委将此案移交沂南县公安局经侦大队调查。
经查,2014年3月,犯罪嫌疑人郑某、陈某等8人利用担任界湖街道某村村民小组长、小组会计等职务便利,在负责向该村棚户区改造占地农户发放地上物补偿款期间,在郑某家共同预谋后,采取虚构、添加人口等方式,伪造发放补偿款明细,私分各组发放剩余的地上物补偿款共计80617.5元,将该村集体资金占为己有。郑某、陈某等8人都分得了6000元到16000元不等的现金。
日前,郑某、陈某等涉案的8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