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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在线讯(刘莲 姜曼)5月15日,一则“兰山区金一路,临西三路杀人了”的消息在网上传播,并附了两段视频,一段特警出动视频和一起外地刑事案件现场的视频,引发网民热议。
经公安机关调查核实,近期市城区未发生视频中反映的案事件。后经过临沂公安局兰山分局网安大队的侦查,5月17日下午14时,公安机关在河东区九曲镇一工厂内找到了发帖者王某。王某当场承认自己发帖事实。原来5月15日,他在同事微信群中发现了视频,并把没有任何关系的两段视频嫁接在一起,在“百度临沂吧”传播散布谣言,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后果。
王某在接受采访时对自己造成的恶劣后果和社会影响感到后悔莫及,并表示:“愿意接受一切法律处罚。”王某的行为已构成散布谣言,故意扰乱公共秩序,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对王某进行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公安网警在此提醒: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网上造谣传谣均属违法行为。希望广大网民文明上网,遵纪守法。不信谣、不传谣,净化网络环境。对故意制造、散布、传播网络谣言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