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套路贷”借款后被逼自杀 山东青岛公安通报扫黑除恶典型案例

编辑:鲁南网 发布时间:2018年09月26日 阅读 403
原标题:青岛公安通报扫黑除恶典型案例

强迫卖淫店主交纳保护费、聂磊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钟方投案自首、暴力手段强揽工程获利百万、刘某举报儿子因遭“套路贷”被逼自杀身亡、17人陌陌上设“仙人跳”被抓……近日,山东省青岛市公安局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该市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取得的战果,并通报了5起典型案例。

据了解,自扫黑除恶行动以来截至9月19日,青岛全市判决黑社会性质组织1个,侦办涉嫌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5个、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20个、其他涉恶类犯罪团伙211个,共破获案件445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179人,抓获涉黑涉恶逃犯191名,有124名涉黑涉恶人员投案自首。

非法控制“黄色产业”

3月30日,青岛警方打掉以赵红、于瀛寰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案,黄岛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组织头目赵红、于瀛寰分别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组织卖淫罪、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等罪名数罪并罚,被判处执行有期徒刑20年;其他8名组织成员分别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罪名,被判处13年6个月至3年6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另有4人以个罪被判处有期徒刑。

此案是中央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青岛市首起一审判决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也是山东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的一项重大战果,山东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此案列为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大战果并专门为此发来贺电。

经查,赵红、于瀛寰等人自2001年起,在西海岸新区某市场通过经营“洗头房”的方式进行组织卖淫等违法犯罪活动,到2007年底,逐步发展成了以赵红、于瀛寰为首的较为稳定的犯罪组织。该组织通过转租“洗头房”获取差价、强迫经营洗头房,掩护卖淫的店主交纳保护费、从卖淫活动中营利抽头等手段,实现对该市场“黄色产业”的非法控制,明目张胆地大肆进行有组织的卖淫活动。对于不服从管理或不交纳保护费的“黄色产业”店主,实施打砸店铺;对于市场上经营其他买卖的商铺或无辜群众无事生非,通过砸店、辱骂等手段进行恐吓。该组织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先后实施敲诈勒索、寻衅滋事、聚众斗殴、强迫交易等违法犯罪活动,致轻伤3人,非法获利200多万元,严重败坏了社会风气,破坏了正常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男子在“套路贷”后自杀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青岛市公安局“扫黑办”先后接到署名“刘某”的举报来信,反映自己儿子因遭遇“套路贷”被逼自杀身亡,请求公安机关进行调查。

公安机关经过5个多月侦查,初步掌握了犯罪集团的不法事实,并于7月25日将5名犯罪嫌疑人抓获。警方查明,自2017年以来,以赵某某为首的犯罪集团为逃避打击,通过虚增债务、制造资金走账流水、索要高额利息、中介费、手续费等隐蔽方式,故意垒高借款数额,进而实施诈骗,最终实现谋取非法利益的目的。该犯罪集团先后实施诈骗犯罪案件4起,诈骗获利约100多万元,其中,受害人安某因与赵某某等人签订虚假合同被恶意垒高借款金额高达130万元,因无力偿还债务而被迫在家中自杀身亡。

7月27日,赵某某、顾某、杨某、王某某、毕某某5名犯罪嫌疑人均被青岛市公安局黄岛分局依法刑事拘留,其中批捕4人,取保1人。目前,此案已侦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陌陌交友上设“仙人跳”

2017年11月6日,青岛市公安局城阳分局接到受害人刘某某报警称:2017年10月20日晚,刘某某在陌陌聊天软件里认识一名女子。25日晚10点左右,刘某某与该女子约好在青岛农业大学附近的某宾馆开房,未与女子发生关系,随后房间里冲进来4名男子称“有人举报与未成年人发生性关系”,并以手机录像威胁通知其家属过来领人的方式,要走刘某某的银行卡与密码后取走3.2万元,通过微信转走800元,共计被对方敲诈3.28万元。

接报后,城阳分局经过4个多月侦查后查明:2017年10月以来,犯罪嫌疑人李某伙同王某、黄某某、孟某、戴某某、宋某某等多人窜至城阳区多个旅馆房间内,通过“仙人跳”方式引诱受害人脱衣后拍摄视频,并采取威胁被害人通知其家属的形式,敲诈勒索被害人钱财。初步查实案件5起,非法获利30多万元。

目前,警方已将李某、王某、戴某某、宋某某、李某某、薛某某等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其中刑事拘留17人(批准逮捕14人,取保2人)。(记者 孙安清 通讯员 青公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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