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扬尘治理再升级 开发商屡不改暂停网签甭想卖房

编辑:鲁南网 发布时间:2017年04月20日 阅读 620

   空气质量监测点附近

  加强扬尘治理监管

  4月18日,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公布《开展“百日提升行动”坚决打赢扬尘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决定自4月17日至7月25日在全市开展建设工程扬尘治理“百日提升行动”。

  据悉,此次“百日提升行动”的工作目标是针对全市范围所有建设工程(含房屋建筑、拆迁、市政、园林、交通、轨道交通等工程,下同)扬尘污染治理、文明施工管理、施工环境综合整治方面存在的短板弱项。

  行动主要任务一是土石方挖运源头整治。工地内土石方挖运、装载必须采取湿法作业;施工道路必须硬化,裸露渣土必须覆盖;渣土运输车辆覆盖严密;车辆冲洗设施配备完善,保证一车一洗,不得带泥上路驶出工地。通过源头整治,严格控制渣土车密闭不严、带泥上路、超载超限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是工地围挡整治,施工现场必须采用硬质围挡,围挡设置连续、封闭、牢固,围挡高度一律为2.5米;采用彩钢板围挡的,板材厚度≥0.8毫米。施工围挡一律不得设置商业广告,经批准的公益宣传广告应美观、整洁、无破损。

  文明施工管理。施工区、办公区、生活区规划合理,卫生设施配置齐全,扬尘在线监测与视频监控系统设备必须开启并正常使用。强化重点区域监管。加强对空气质量监测国控点、省控点周边两公里范围内工地的扬尘治理监管。

  市内五大平台分类监管

  查处违法一律顶格处罚

  《实施方案》明确了不同工地的责任主体。拆迁工地的扬尘治理由所在区政府承担主体责任,济南市城市更新局承担监管责任。道路交通工地由济南市交通运输局承担主体责任。市政工地由济南市政公用局承担主体责任,严格文明施工管理,做好施工现场及临时道路的保洁、洒水等扬尘治理工作。园林工地由济南市园林局承担监管主体责任,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严防绿化过程的二次污染;建立裸土清单,并抓紧组织补绿行动。集体土地上的拆迁工地、闲置土地、矿山由济南市国土资源局负责监管。

  济南市五大平台对所属闲置土地要设置统一标准的封闭围挡,加强管理,严禁随意开口、倾倒垃圾;裸露土地要及时绿化或覆盖。对于查处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多措并举,该处罚的一律顶格处罚。对检查的项目必须进行“回头看”,对整改不到位、不及时的项目一律停工整改。

  处罚措施中特别提到,对屡查不改的,涉及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建设单位,一律暂停办理预售许可证,暂停办理网签。此前济南市建委公布扬尘治理黑名单,不少开发商榜上有名。此前,济南对开发商违规3次以上的,给予降低信用等级,暂停其新办房屋预售许可手续,并限制其参与土地竞买等惩罚。而此次暂停办理网签,打击力度再升级。

  另外,涉及市属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建设单位一律问责。对发现的建设工程扬尘治理责任落实不到位的相关监管单位,提报市监察、环保等部门进行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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