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8日起打印准考证!山东2021夏季“合格考”考生须知

编辑:鲁南网 发布时间:2021年06月09日 阅读 17645
  日前,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发布了《山东省2021年夏季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考试考生须知》,2021年夏季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考试6月25日开考,6月18日-7月1日考生打印准考证。
 
  为保证广大考生身体健康并顺利完成考试,请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以下内容:
 
  01打印准考证及健康承诺书
 
  ●考生需在2021年6月18日-7月1日(每天7:00-20:00),登录http://xysp.sdzk.cn自行打印准考证和《山东省2021年夏季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考试考生健康承诺书》(以下简称《健康承诺书》)。可凭借考籍号、登录密码和短信验证码登录;若遗忘登录密码和短信验证码,可按界面提示找回;登录密码也可通过学校或县区招办重置。
 
  02防疫须知
 
  ●考生要加强防疫知识学习,做好个人防护,避免去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和人流密集的公共场所,建议近期不要离鲁。自6月11日起,应每日进行体温测量、记录及健康状况监测。
 
  ●请考生于6月11日前申领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考生入场时无需向考点出示,考前我院将统一进行网上查验。考生需如实填写《健康承诺书》,在个人首场考试进入考点时,交由考点工作人员检查备案。
 
  ●新冠肺炎疑似患者、确诊病例接触者、已治愈未超过14天的病例以及考前21天内从境外或高风险等级地区回鲁的、考前14天内从中风险等级地区回鲁的、居住社区21天内发生疫情的、考前有发热(体温≥37.3℃)或其他呼吸道疾病症状的考生,务必前往本人考试所在市(县、区)定点医疗机构作核酸检测。考生入场时主动向考点说明情况,并提供考前7日内核酸检测合格证明。
 
  ●所有考生进入考点前必须接受体温测量。体温≥37.3℃的考生,需进行体温复测。体温复测后仍≥37.3℃,经专业评估和综合研判,能继续参加考试的,将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考试。
 
  ●考试期间要做好个人防护。请考生排队有序入场和离场,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低风险地区的考生在进入考场前要全程佩戴口罩,考试过程中,考生可自主决定是否佩戴,机考考试期间建议全程佩戴。非低风险地区或备用隔离考场的考生要全程佩戴口罩。
 
  03考试须知
 
  ●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首场考试时须持《健康承诺书》,部分考生还需按规定携带核酸检测报告。我省教育考试规定“手机禁止带入封闭区以内”,所以不能通过查看手机内电子身份证核验考生身份,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考生要接受封闭区入口和考场入口两次安检、身份核验和体温检测等。建议考生在考前熟悉和掌握去往考点的路线、时间等,考试当天提前到达考点,为入场预留充足时间,以免耽误考试,考试开始后即禁止考生入场。外语科目考前10分钟进行听力试音,考生应于考前10分钟入场完毕。
 
  ●除口罩、考试规定文具及相关证件材料外,其他各类非必需物品(包括手机、手表、书包等)一律不准带入考试封闭区;考生应提前清理并妥善保存好个人物品,尽量不携带与考试无关的物品前往考点。
 
  ●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维护考试工作秩序。所有送考、陪考的人员和车辆不能进入考点。为了大家的自身健康和生命安全,请送考家长不在考点门前逗留、聚集。
 
  ●考试成绩公布后,考生如对本人考试成绩有异议,可于成绩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由本人携带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到参加考试地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提出成绩复核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04诚信考试
 
  ●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属于国家教育考试,对于考试违规违法等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3号令)、《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予以严肃处理。请考生务必充分认识考试作弊行为带来的严重不良后果,诚信考试。
 
  ●自觉维护考试秩序。考试秩序是确保考试公平公正的重要基础。考试期间,严禁对试卷或答卷等拍照外传,严禁将试卷、答卷或草稿纸带离考场。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严惩考试期间试卷或答案外传等涉考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希望广大考生不要心存侥幸,铤而走险,自觉抵制“助考”诱惑,切勿参与涉考违法活动。广大考生如若发现涉考违规违法行为,请向公安机关报警或向我院举报(举报电话:0531-86162757),共同维护风清气正的考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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