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通报1-10月水质情况 69.2%国、省控河流水质优良
编辑:鲁南网 发布时间:2017年11月06日 阅读 158
鲁南网11月5日讯 (记者 孙飞霞)近日,临沂市通报了1-10月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查摆问题,并安排部署下一步水污染防治工作任务。
根据通报的水环境质量目标完成情况:地表水方面,1-10月份,经考核,我市13个国省控河流断面,9个断面水质为优良,优良率为69.2%,超出2020年考核目标26.4个百分点,已提前达到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要求。市控断面总体达标率为81.5%,各区县分别为:兰山区62.50%,罗庄区77.30%,河东区66.70%,高新区94.40%,经开区62.50%,临港区90.90%,郯城县77.80%,兰陵县66.70%,临沭县96.00%,莒南县48.40%,蒙阴县93.30%,另外,沂水县、沂南县、平邑县、费县、蒙山旅游管委会断面全部达标。
饮用水水源地方面,截至10月份,云蒙湖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每月监测数据均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16个县级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中,除兰陵县西苑水厂受地质因素影响总硬度处于达标边缘外,其余15个水源地水质均稳定达标。
黑臭水体方面,截至10月份,全市16条24段黑臭水体中,12段已基本消除黑臭,总体完成率为50%(临沂市2017年任务目标完成率为60%),低于全省平均完成率64.8%。
据了解,3月份第一次召开水污染防治工作联席会议以来,各成员单位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严格落实“水十条”,集中实施了一批重点治污项目,打造了一批亮点示范工程,解决了一批突出环境问题,水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今年上半年,全省水环境质量评分为78分,临沂市环境质量评分达到90分,远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今后,全市重点解决污水直排问题;有效控制面源污染;切实加强水源地保护工作;加快落实“水十条”各项任务;持续加强涉水企业监管;不断完善工作制度。各级各有关部门将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确保完成国省控重点河流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市控断面水质达标率达到85%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100%、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基本消除、农业面源污染被有效控制的年度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