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餐饮无实体店 禁送外卖 互联网+餐饮创业门槛提高
编辑:鲁南网 发布时间:2017年04月18日 阅读 540
“没有实体店将禁止送外卖?”为加强网络餐饮服务监督管理,规范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行为,近日,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布《网络餐饮服务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规定只有取得许可证的实体餐饮店才能在网上接受订餐,没有实体店不得进行网上订餐销售活动。不少市民纷纷“点赞”表示,“再也不用担忧订到假外卖了!”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网络订餐成为人们进行餐饮消费的主要方式之一。《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公布数据显示,到2016年12月底,我国网上外卖用户规模达到2.09亿,年增长率为83.7%,占网民比例达到28.5%。
为加强网络餐饮服务监督管理,规范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行为,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网络餐饮服务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对餐具卫生、配送流程以及信息记录都作出详细规定,在入网商家的资质、平台的监管职责、违法惩处等方面,提出了更细致的管理实施意见,为舌尖安全添保障。
《办法》第八条规定,利用互联网提供餐饮服务的,应当具有实体店铺并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按照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主体业态、经营项目从事经营活动,不得超范围经营。
此外,《办法》还进一步明确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对于入网餐饮服务经营者的资质审定和餐饮服务质量应担负起监管责任,履行相关义务,例如,食品经营许可等信息发生变更的,要及时在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经营活动页面进行更新。
《办法》出台,有人计划开实体店有人打算转行
聊起《办法》,在朋友圈售卖糕点的李女士告诉记者,她做微商已经2年多了,已经积累了一定的客户群体,目前还不想放弃,她正打算去选个地方开一家实体店。“还是有些担忧的,毕竟现在我所有的糕点制作都是在家完成的,如果要开实体店,房租和人工费用投入将会是很大的负担,成本支出也会高出好几倍。”市民李女士说。
“不能随随便便到网上卖盒饭了,一旦被抓到,要罚几万元,辛苦一年,可能还交不起罚款。如果是这样,要考虑转行了。”在临沂大学附近经营学生外卖的盒饭店王老板说。
王老板告诉记者,他去年开始在某网络平台注册为外卖商家,平时和母亲在自己家里制作盒饭,每天也能卖出二三十盒,如果按照《办法》来经营成本太大,但是如果不具备相应资质,估计在网络平台上也不能再发布信息了。但是,他觉得这是行业转好、转规范的必要路径。
市民:不用担心订到假外卖了
“经常在媒体上看到黑心外卖作坊的报道,自己在点餐的时候,虽然有点不放心,不过也只能将就。这次《办法》公布后,再也不用担心订到假外卖了!”市民刘女士说。
此外,《办法》指出,第三方平台公示的店名和地址应当与实际店名和地址一致,公示的门面、大堂、厨房等图片应当与实体店一致;公示的菜品信息、主辅料等应当与实际菜品和所用主辅料一致;公示的图片应当与实际菜品基本一致。
这也让许多消费者拍手称快。“这样外卖质量就更加有保障,相应的选择余地也更多了。”市民李女生点外卖的频率颇高,她告诉记者,曾经因看中网络平台上出示的鲜亮食物照点过一份外卖,结果引发了急性肠胃炎。“有实体店,真的出现什么情况,也方便维权。”李女士说。
平台:正紧急研究相关政策升级监管体系
1日,记者以商家的身份联系了多家外卖平台希望能够入驻,多家平台客服都无一例外要求记者提供餐饮许可证等相关证件,还要求实名上传个人身份信息以及店铺地址。
美团外卖客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平台入驻需要有实体的店面,而且需要提供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证件,包括营业执照、餐饮服务许可证或者食品流通许可证等。
“这个跟店的大小没有关系,但是必须具备实体店,而且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是必须具备的。”该工作人员说。当记者询问《办法》公布后,平台做了哪些调整时,该工作人员表示,《办法》刚刚出台,公司正在全面研究相关政策,下一步将积极与相关各方协调沟通,并根据最新文件精神在具体运营等方面进行一定调整。
另一家外卖平台工作人员告诉自己,他们商家入驻必须有实体店,店铺通过初级审核之后,会派市场专员联系商家,并且实地走访,确定店面存在之后才会达成合同。
该工作人员还表示,此次出台的《办法》是征求意见稿,他们正在“消化”政策。“其实我们安排有专人定期对客户进行走访调查,一旦发现证照过期或其他食安问题会第一时间责令整改,否则会强制其下线。”
部门:无资质网上送餐最低罚5万元
临沂市食药监部门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在查处网络餐饮安全行动中,外卖商家最普遍的问题之一便是无资质经营。此次出台的《办法》明确,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等多种行为,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
除了对入网经营者进行重罚,对于平台方失职失责的惩处也将从严、从紧。《办法》提出9条规定,来督促平台方履职,例如规定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未按要求建立并执行经营主体审查登记、食品安全应急处理、投诉举报处理、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制度的,由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市民如有发现有餐饮店无实体店送餐或者无资质经营,均可拨打12331进行投诉。”该工作人员说。
专家:利于外卖平台建立相应退出机制
临沂大学商学院教授朱建成表示,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布的《办法》对梳理整顿行业乱象是一种利好,规范网络餐饮行业的同时,也有利于加快食品可追溯体系的建设。
“可能入网商家数量会减少,但质量安全更有保障。对于消费者而言,也许其选择餐饮服务单位的面窄了,网络订餐服务的效率可能会打折,但这将换来网络订餐行业的全面规范,以及食品安全放心指数的提高,最终受益的是广大消费者。”朱建成说。
朱建成还表示,目前不少外卖平台较注重前期的审核,但是后期管理异常宽松,有些商家上传的餐饮许可证是真实的,但是有可能打一枪换一个地,事后变更了自己的经营场所,从而滋生了不少问题。
“《办法》的出台也有利于敦促外卖平台建立相应退出机制。”朱建成说,餐饮服务企业上线之后,应该有退出的机制,并且不定期地进行把关。如果已经退出了之前的餐饮经营场所,平台应该将这些有经营异常的企业屏蔽服务,断开网页链接。
此外,朱建成还认为,线下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也应加强动态的巡查和监管,对于已经迁离原颁发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地址,而换了其他地方进行经营,又没有通过环保、卫生、消费、排污等验收合格的餐饮企业,要坚决予以取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