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日起,高考志愿开始填报 分5个批次进行录取

编辑:鲁南网 发布时间:2017年06月26日 阅读 178
        鲁南网6月25日讯 (记者 孟君)24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公布《山东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意见》,今年山东省高考志愿将于6月28日开始填报,高考录取工作分5个批次进行,自7月2日开始,至8月15日结束。
        根据《意见》,山东省高考志愿将于6月28日开始填报,录取工作分5个批次进行,依次为本科提前批、自主招生批、本科普通批、专科(高职)提前批、专科(高职)普通批,自7月2日开始,至8月15日结束。考生应根据报考类别和层次,结合高考成绩,参照各高校分专业招生计划或网上公布的缺额计划、高校《招生章程》等,通过互联网填报志愿。填报志愿网址为:http://wsbm.sdzk.cn。
        其中,本科提前批不单独划线,所有高校录取线不低于首次划定的本科普通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本科高校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线在本科普通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由试点高校自主确定。
        高校专项计划、自主招生录取需依据高校模拟投档线和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高校模拟投档线按照本科普通批所有招生高校通过3次模拟在我省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参考往年本科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划定情况,结合今年招生实际,合理划定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
        本科普通批分2次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第1次,分文理类根据招生计划数与考生成绩,按招生计划1∶1.1的比例划定;第2次,在考生填报第二次征集志愿之后,在有效生源范围内(含服从调剂考生),分文理类根据征集计划数与考生成绩,按招生计划1∶1的比例划定。
        公安类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首次确定的本科普通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执行。飞行技术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由招生高校自主划定,但不低于我省专科(高职)普通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专科(高职)普通批中,高职院校专项计划录取控制分数线根据招生计划、生源情况及考生成绩单独划定,其他院校录取控制分数线根据生源及招生计划数一次性划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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