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临沂城镇非私营单位平均工资水平公布 在岗职工年均工资60039元
编辑:鲁南网 发布时间:2017年06月05日 阅读 282
鲁南网6月4日讯 日前,临沂市统计局公布了2016年临沂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数据显示,2016年临沂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60039元,增长6.6%;而2016年山东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63562元,临沂比全省低3523元,在全省17地市中居第7位。
看完咱“大美新”临沂平均工资数据后,小伙伴们一定不要着急“自己怎么又拖了后腿”,人社部门对此专门做了相关指标解释。
城镇非私营单位的统计口径,是指位于城镇地域、剔除私营和个体户以外的法人单位,按执行的会计制度类型,包括机关、事业、企业、民间非营利组织及其他;按登记注册类型,既包括国有单位、集体单位,也包括股份合作、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港澳台投资等其他单位。
关于工资总额的构成,工资总额包括4大部分: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如值加班工资、绩效奖金、全勤奖、生产奖、劳动竞赛奖、提成工资、年底双薪等)、工资性津贴和补贴、其他工资(如补发的上年工资等)。
关于平均工资,这一指标数据是年度发放的工资总额与年平均人数之比。
至于从业人员与在岗职工,其中,从业人员即为就业人员,它是一个单位在岗职工、使用的劳务派遣人员以及其他从业人员(如港澳台人员、反聘人员等)之和。统计部门发布的在岗职工人数据包含劳务派遣人员。
为啥平均工资总比感觉中的高?
统计数据中的“平均工资”一般指的是税前工资,而且不论是以货币形式支付的还是以实物形式支付的,均列入工资总额的计算范围。
因此,这里的“平均工资”并非指人们平时拿到手的“实发工资”。
平均工资到底有什么用?
有些市民可能认为,职工平均工资反映的是全市职工工资收入的总体增长水平,与个人的工资收入关系不大。事实上,“平均工资”是个关键数据,它是有关部门制定社会保险征缴基数、计算退休人员基础养老金、制定最低工资标准等的重要依据。
“平均工资”将会在10个方面影响职工权益,分别是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公积金缴费基数上限、退休基础养老金、最低工资标准的制定、经济补偿金封顶标准、经济补偿金免税范围、工伤职工生活护理费、工亡职工亲属补助金、人身伤害赔偿误工费以及一审终审的小额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