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又有15所高校拟实施学分制收费

编辑:鲁南网 发布时间:2019年08月19日 阅读 190

鲁南网8月19日讯(临报融媒记者 徐文敏)日前,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就25所高等学校学分制收费事项公开向社会征集意见和建议。其中15所拟实施学分制收费,另有10所收费标准调整。

 

其中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山东警察学院、山东职业学院、山东工业职业学院、山东电子职业技术学院、德州职业技术学院、临沂职业学院、滨州职业学院、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山东城市建设职业学院、泰山护理职业学院、淄博职业学院、菏泽医学专科学校、潍坊职业学院、山东水利职业学院15所高校拟实施学分制。

 

以临沂职业学院工程造价专业为例,基本修业年限为3年,基本学分为120分,收费标准100元/分,专业注册学费1500元/学年。

 

另外,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曲阜师范大学、齐鲁工业大学、烟台大学、青岛农业大学、山东工商学院、临沂大学、山东交通学院、山东省商业职业技术学院10所高校已经于2016年9月1起开始学分制收费。不过,原文件将于2019年8月31日到期。此外,文件对学分制收费标准进行了部分调整。

 

以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的材料物理专业为例,新标准中,基本修业年限为4年,基本学分为171.5分,收费标准100元/分,专业注册学费1500元/学年。

 

在实行学分制收费之前,我国高校的普遍做法是按照学年收费,每个新学年伊始缴纳该学年学费,四年共缴纳四次,学费每年是一样的。学分制收费是按专业注册学费和学分学费两部分计收,学生完成学业所缴纳的专业注册学费、学分学费之和不高于原规定的学年学费。

 

2013年,我省高校学分制收费改革拉开序幕。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等7所高校,从2014年9月1日起执行学分制收费。两年试点到期后,省物价局、财政厅复函称,学分制收费促进了高校教学资源的开发和利用,激发了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同意7所高校继续执行学分制收费标准,并将试点时间延长至2020年8月31日。

 

随后,山东师范大学、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山东管理学院等高校申请实施学分制收费改革。2018年,我省实行学分制收费的高校达到44所,其中包括43所本科高校和1所高职学校。高职学校仅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于2016年9月1日起执行学分制收费。现如今,我省本科院校的学分制改革已基本完成,新增的25所院校中不少为高职院校。

 

链接:

明年全省高校基本实现学分制收费

 

高校学分制促进了教育资源优化配置。但尚未开展学分制收费的高校,学费仍偏低,学费标准结构仍需进一步优化,部分研究生学费和中外合作办学收费等学分学费标准也需进一步放开放活。

 

根据2016年8月26日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教育厅联合发布的《关于优化高校收费政策的通知》,确定进一步执行鲁价费发〔2013〕93号、136号文件,并要求配合高校学分制教学改革,加快推进学分制收费改革试点,每年增加试点院校20所左右。到2020年在全省高校基本实施学分制收费。

 

去年年底,省教育厅等多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办好新时代职业教育的十条意见》,提出探索建立“学分银行”,在中职学校探索实施学分制改革,全面推进高职院校学分制改革。到2020年,省高职院校全面推行学分制。

 

临报融媒记者 徐文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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