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委组织部、省编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厅、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共青团山东省委联合发布《关于做好2018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鲁办发〔2017〕37号),目的就是为了·做好我省2018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
这次招聘的范围是省内普通高校2016-2018届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省外普通高校和国家承认学历的海外高校2016-2018届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山东户籍毕业生。对20个脱贫任务比较重的县(市、区)(见附件1)和长岛县,可适当放宽到专科学历。对52个省财政困难县(市、区)(见附件2)、20个脱贫任务比较重的县(市、区)和长岛县,可按照乡镇事业单位不高于招募计划50%的比例招募具有本县(市、区)或者周边县(市、区)户籍毕业生。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或本科毕业生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
招募条件
(一)理想信念坚定,对党忠诚,品德优良,遵纪守法,作风踏实,组织纪律观念强;志愿到基层工作,服务乡村振兴,服从组织安排。
(二)专业知识扎实,按时获得相应学制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组织协调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较强,有发展潜力,综合表现比较突出。
(三)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2000年5月24日以前出生)。
(四)身心健康,符合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体检标准。
(五)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2.现役军人;
3.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曾被基层服务项目录取过的人员;
5.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被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各市可对职位需求、招募范围、专业及其他条件作出补充规定。
招募程序
(一)征集岗位信息
各市按照乡镇基层服务单位在编制和岗位空缺的前提下提出的岗位需求,进行整理汇总后,以Excel表格的形式于4月27日前报送至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岗位需求要求包含以下字段:市、县(区)、所属单位、岗位编码、人数、岗位类型、分项、学历要求、学位要求、所需专业及相近专业名称、其他条件要求等。各市在征集岗位过程中,对贫困边远地区、专业限制较高的岗位要适当予以合并,避免因达不到开考比例取消或核减岗位,造成岗位和考试资源的浪费。
(二)发布招募公告
2018年5月中旬分别在“山东省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rsks.sdhrss.gov.cn)“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http://www.sdbys.cn)和“山东省教育厅高校毕业生就业网”(http://www.sdgxjy.com/),同步发布2018年山东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公告及岗位信息。
(三)网上报名
1.个人提交报名信息
报名时间:2018年5月24日9:00—5月28日16:00
查询时间:2018年5月24日11:00—5月29日16:00
报名人员登录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如实填报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报考资格。报名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一经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报名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
2.各市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18年5月24日11:00—5月29日16:00
各市要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本市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对未通过初审的,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少的内容,退回报名人员,再行补充。各市在报名人员信息提交2小时后进行初审。网上报名期间,各市应安排专人接听咨询电话,提供咨询服务。
3.个人报名确认
确认时间:2018年5月24日11:00—5月30日16:00
报名人员在待审核期满后至查询截止时间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报名确认。报名确认后,方为报名成功;逾期未进行确认的,视为放弃报名。报名不收取考务费。
报名确认成功人员,应于2018年6月26日9:00—6月30日9:30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
(四)笔试、资格复审及面试
笔试时间:2018年6月30日9:00-11:30。
笔试采取全省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根据招募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
对于考试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处理。
根据笔试成绩,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照招募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并在报名网站予以公布。
各市“三支一扶”办公室严格按照岗位要求组织资格复审。因弃权或取消资格出现的职位上的人员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募计划。达不到招募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8月上旬,各市统一组织面试。面试考场设旁听席进行全程监督。根据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按百分制计算考生的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后,根据考生总成绩,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人选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其中面试人员形不成有效竞争的职位,拟确定为体检人选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报考单位所在市同类职位(指同一服务类型)其他进入体检所有人选的面试最低成绩。
(五)体检
8月中旬,各市“三支一扶”办公室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者,从报考该岗位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依次等额递补,并按规定进行公示。
(六)确定招募人员名单
考试、体检合格的人员作为拟招募对象,由各市等额确定报省“三支一扶”办公室审定后,统一在“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山东省教育厅高校毕业生就业网”等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作为招募对象。拟招募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资格审查贯穿招募工作全过程。发现报考人员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的,随时取消招募资格。
管理服务
(一)各市要对新招募的“三支一扶”人员及时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内容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普及基层工作常识的公共类培训课程;二是分支农、支教、支医、扶贫等专业类培训课程,帮助其尽快适应岗位要求。8月底前,安排新招募的“三支一扶”人员上岗。
(二)“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为2年,各市“三支一扶”办公室负责组织拟招募的“三支一扶”人员签订服务协议,并填写《2018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见附件4)。“三支一扶”人员的人事档案统一转至服务单位所在的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管理,党团组织关系转至服务单位。日常管理、年度考核等由基层服务单位和县(市、区)“三支一扶”办公室共同负责,乡镇党委、政府负责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
(三)“三支一扶”人员享有服务协议规定的各项权利,要履行服务协议的各项义务,不得单方中止协议或擅自离岗。如因不可抗力因素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继续服务的,要提出申请,经市“三支一扶”办公室同意并报省“三支一扶”办公室批准后,终止服务协议。
(四)各市“三支一扶”办公室要指定专人管理、维护本地“三支一扶”工作管理信息系统,及时准确录入、更新“三支一扶”人员信息数据,9月上旬上报拟招募人员基本信息,完成期满服务人员信息更新,9月中旬前完成基本信息核校。及时总结经验做法,不断提高“三支一扶”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12月中旬将年度工作情况总结上报省“三支一扶”办公室。
服务期满有关政策
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鲁办发〔2017〕37号)文件精神,本次招募“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采取考核考察的方式公开招聘为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聘用合同中约定5年的最低服务期限(含“三支一扶”计划服务年限)。“三支一扶”人员到岗服务视为参加工作,其参加工作时间按其到基层报到之日起算,同时计算工龄。
组织领导
“三支一扶”计划是重要的基层服务项目,是引导输送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重要途径,是提升基层干部人才队伍整体素质、推动基层经济社会发展、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有效手段。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密切配合,做好2018年招募工作,充分发挥高校毕业生作用,为我省实施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各高校要积极做好宣传动员工作,鼓励应届毕业生积极报考“三支一扶”招募考试,投身基层干事创业。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抽调精干力量,加强教育培训,熟悉有关政策,做好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等工作;要耐心细致做好政策答疑,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要依据政策加强正面思想引导,防止出现不良舆情;要严肃考试纪律,确保招募工作公开公正进行,对招募过程中违反操作规程、徇私舞弊、渎职失职的人员,依法依纪处理。
附件1
20个脱贫任务比较重的县(市、区)名单(20个)
泰安市:东平县
临沂市:莒南县、沂南县、沂水县、兰陵县、费县、平邑县
聊城市:阳谷县、临清市、冠县、莘县
菏泽市:牡丹区、定陶区、成武县、巨野县、郓城县、单县、东明县、曹县、鄄城县。
附件2
山东省财政困难县名单(52个)
济南市:商河县
枣庄市:山亭区
烟台市:莱阳市、栖霞市
潍坊市:安丘市、临朐县
济宁市:泗水县、鱼台县、金乡县、嘉祥县、汶上县、梁山县
泰安市:宁阳县、东平县、岱岳区
日照市:莒县、五莲县
莱芜市:莱城区
临沂市:郯城县、兰陵县、莒南县、沂水县、蒙阴县、平邑县、费县、沂南县、临沭县
德州市:陵县、平原县、夏津县、武城县、乐陵市、临邑县、宁津县、庆云县
聊城市:东昌府区、临清市、阳谷县、莘县、东阿县、冠县、高唐县
滨州市:惠民县、阳信县
菏泽市:牡丹区、曹县、定陶县、成武县、单县、巨野县、郓城县、鄄城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