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委印发指导意见:扩大博士生规模 加强急需学科人才培养

编辑:鲁南网 发布时间:2018年08月29日 阅读 242

        人民网北京8月27日电(孙竞)近日,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关于高等学校加快“双一流”建设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建设高校的责任主体、建设主体、受益主体地位,引导高校深化认识,转变理念,走内涵式发展道路。这也是继去年9月三部委公布“双一流”建设高校和学科名单后,又一份关于高校“双一流“建设方面的重磅文件。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率先确立建成一流本科教育目标

       《意见》强调要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立德树人的成效作为检验学校一切工作的根本标准,一体化构建课程、科研、实践、文化、网络、心理、管理、服务、资助、组织等育人体系,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贯通人才培养全体系。”

       《意见》提出,培养拔尖创新人才,率先确立建成一流本科教育目标,强化本科教育基础地位,把一流本科教育建设作为“双一流”建设的基础任务,加快实施“六卓越一拔尖” 人才培养计划2.0,建成一批一流本科专业。深化和扩大专业学位教育改革,强化研究生实践能力,培养高层次应用型人才。大力培养高精尖急缺人才,多方集成教育资源,制定跨学科人才培养方案,探索建立政治过硬、行业急需、能力突出的高层次复合型人才培养新机制。

       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负责人表示,回归常识、回归本分、回归初心、回归梦想,培养多层次多类型的一流人才,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是“双一流”建设的落脚点。

扩大博士研究生规模,加强国家战略等急需学科人才培养

       根据《意见》精神,建设高校要践行“四个服务”,不断增强服务重大战略需求、培养国家急需紧缺人才的能力。

       为对接国家和区域重大战略,《意见》指出,适应需求调整培养规模与培养目标,适度扩大博士研究生规模,加快发展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加强国家战略、国家安全、国际组织等相关急需学科专业人才的培养,超前培养和储备哲学社会科学特别是马克思主义理论、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等相关人才。

       《意见》要求,与国家和区域发展战略需求紧密衔接,加快建设对接区域传统优势产业,以及先进制造、生态环保等战略型新兴产业发展的学科。“完善学科新增与退出机制,学科的调整或撤销不应违背学校和学科发展规律,力戒盲目跟风简单化。”《意见》特别强调。

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坚决杜绝片面抢挖“帽子”人才等行为

       《意见》明确指出,人才培养,关键在教师。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严把选聘考核晋升思想政治素质关,将师德师风作为评价教师队伍素质的第一标准。

       在人才引进及培养方面,要求“精准引进活跃于国际学术前沿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坚决杜绝片面抢挖“帽子”人才等短期行为。”

       改革编制及岗位管理制度,突出教学一线需求,加大教师教学岗位激励力度。深入推进高校教师职称评审制度、考核评价制度改革,建立健全教授为本科生上课制度,不唯头衔、资历、论文作为评价依据,突出学术贡献和影响力,激发教师积极性和创造性。

打造一流学科高峰,避免“搞平衡、铺摊子、拉郎配”

       学科是“双一流”建设的基础。《意见》提出,学科建设的重点在于尊重规律、构建体系、强化优势、突出特色。国内领先、国际前沿高水平的学科,加快培育国际领军人才和团队,实现重大突破,抢占未来制高点,率先冲击和引领世界一流;国内前列、有一定国际影响力的学科,围绕主干领域方向,强化特色,扩大优势,打造新的学科高峰,加快进入世界一流行列。

       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负责人在答记者问时表示,一流是基础与前沿、优势与特色的有机统一,不能把学科特色简单等同于学校特色或中国传统特有的学科特色,注重实现差异化创新性发展。

       对于促进学科交叉融合,《意见》强调,围绕重大项目和重大研究问题组建学科群,主干学科引领发展方向,发挥凝聚辐射作用,各学科紧密联系、协同创新,避免简单地“搞平衡、铺摊子、拉郎配”。着重围绕大物理科学、大社会科学为代表的基础学科,生命科学为代表的前沿学科,信息科学为代表的应用学科,组建交叉学科,促进哲学社会科学、自然科学、工程技术之间的交叉融合。

       《意见》同时指出,适度扩大高校自主设置学科权限,完善多元化研究生招生选拔机制,适度提高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的比例。建立健全高等教育招生计划动态调整机制,实施国家急需学科高层次人才培养支持计划,探索研究生招生计划与国家重大科研任务、重点科技创新基地等相衔接的新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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