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今年中小学幼儿园招生有新变化 义务教育“阳光分班”全覆盖
编辑:鲁南网 发布时间:2018年04月26日 阅读 225
25日,临沂市教育局官网发布《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主要涉及规范幼儿园招生、严格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等内容。
与往年招生入学工作相比,今年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整体没有较大变化,但自今年秋季入学新生起,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全部采取随机派位方式,均衡编班、阳光分班,并加强社会监督,这也是首次在全市范围内进行推行。
义务教育
首次在全市推行“阳光分班”
《通知》指出,小学入学一般采取登记入学,初中入学一般采取登记或对口直升方式入学,保障入学机会公平。任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通过任何形式考试、擅自附加条件选拔新生入学,支持报名人数超过招生人数的民办学校采取随机派位方式招生。
自今年秋季入学新生起,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全部采取随机派位方式,均衡编班、阳光分班,并加强社会监督。
探索弹性学区和多校划片招生
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所在社区、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确定每所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服务学区范围。
要继续通过单校划学区的方式,落实就近入学;条件成熟、群众普遍认同的,可探索弹性学区和多校划片招生,促进校际均衡。
学区划分有分歧要组织听证
学区确定后,应在一段时期内保持相对稳定。确需重新划分调整的,要坚持慎重稳妥的原则,严格工作程序,充分调研论证,广泛征求意见建议。
对调整方案意见分歧较大且难以协商达成一致的,要组织听证。
小学入学年龄划定,服务平台6月开放
城区(兰山区、罗庄区、河东区、临沂高新区、临沂经开区)年满6周岁,即2012年8月31日(含)以前出生,拟在当地入学的适龄儿童,均需通过使用“临沂市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采集信息、报名入学。平台将于6月份向社会开放。
幼儿园
公办及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探索划片招生
各级各类幼儿园,应坚持相对就近就便、免试入园的原则,积极创造条件接收适龄幼儿入园。公办幼儿园及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要探索推进划片招生。
机关、企事业单位、部队等举办的幼儿园,除招收本单位工作人员的子女外,有条件的应向社会开放,优先招收附近居民适龄幼儿入园。民办幼儿园要在所在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的统筹指导下,实施自主招生。
新入园幼儿和一年级新生将注册学籍
加强学籍管理,按照省学籍管理规定,2018年入学一年级新生和幼儿园新入园幼儿,学校、幼儿园应于10月31日前完成学籍注册,教育主管部门于12月31日前完成确认工作。
管理系统于2019年1月1日起,关闭学籍注册功能。
高中
严禁县区公办普通高中跨县区招生
《通知》要求严禁县区公办普通高中学校跨县区招生(市教育局直属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范围为全市;罗庄区和临沂高新区合并为一个招生范围,蒙山旅游度假区纳入平邑县招生范围)。
严禁擅自提前招生、超计划招生。
严格规范普通高中学校特长生招生办法和程序,特长生报名条件和录取办法由招生学校制定,各县区汇总报市教育局审核批准后实施,市教育局直属普通高中学校特长生招生方案直接报市教育局审批。已被录取的特长生不能参与普通生的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