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假牌假证假年检假保险标志违法上路 一驾驶人交通肇事致人死亡还逃逸

编辑:鲁南网 发布时间:2017年12月26日 阅读 174
        一驾驶人使用伪造的假车牌、假行驶证、假年检、保险标志违法上路,在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后,不但未下车救人,及时报警,却选择了一跑了之。没想到时隔1天落入法网。
       12月18日19时25分许,在省道352线兰陵县沙墩村路段,一辆由西向东行驶的一辆货车将一行人撞倒致当场死亡,肇事车驾驶人下车看了一眼后便驾车逃逸。一位目击者当即拨打了报警电话。
       兰陵交警大队接到报警后,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勘查,经检查,事故现场除了受害人以外,还有肇事车辆遗留的玻璃碎片、反光贴和一半保险标志。民警在调查了解目击者后,连夜开展案件侦破工作。根据车辆行驶路线,民警调取了案发前后的路面监控和车辆行驶轨迹。从监控显示,有一台装载水泥的变型拖拉机在事故现场经过,案发前,车辆完好无损,事故发生后该车右前灯损坏,经现场遗留物进行比对正好吻合,民警锁定了这台运输水泥的车就是嫌疑车辆。
       当民警查询车辆信息时,微机显示却无任何记录。通过农机车辆系统也查无此车。
       车辆是往郯城县方向去的,从时间段分析,肇事车辆应该连夜或者第二天返回。为了查找该车,民警于次日赶赴郯城县的几家水泥经销点进行走访调查摸排,根据卡口图片进行辨认,并掌握了相关线索,通过技术手段锁定肇事驾驶人刘某某(枣庄市峨山镇人)。12月20日,民警赶赴枣庄市,在其女儿家中将其抓获。
       据刘某某供述,经过事发地方时,发现前方有人,刹车来不及就把人撞倒了,下车后,看着地上一滩血,人不动了,就开车逃跑了。在郯城卸完水泥后,第二天原路返回,把车停放在枣庄市一家停车场,自己知道是跑不。当民警讯问车辆信息时,刘某某回答,除了驾驶证以外,车牌、行车证、保险、年检贴都是假的,并且车辆还严重超载。
        目前,刘某某涉嫌交通肇事逃逸被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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