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平和县人民法院28日披露,该院宣判一起假冒阿尔卑斯品牌牛奶硬糖的案件,被告人张某生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并处五万元罚金。
法院审理查明,2019年9月初,被告人张某生伙同同案人(待查)在平和县某大棚里包装生产假冒“阿尔卑斯”注册商标的牛奶硬糖(简称阿尔卑斯牛奶硬糖)。张某生负责现场管理、包装生产等事宜,由同案人(待查)负责提供机械设备、包装原材料以及销售。
2019年10月9日,该窝点被公安机关查获,张某生以及工人3人被当场抓获,并被查获假冒阿尔卑斯牛奶硬糖成品206箱(规格:5斤×2包)共计2060斤、半成品(未包装外包装袋)317箱(每箱40斤)共计12680斤,以及假冒阿尔卑斯商标的包装辅料和包装机械。从扣押的张某生的一部VIVO手机中,提取到关于假冒阿尔卑斯牛奶硬糖的销售记录和十四张发货物流单。
经统计,张某生伙同他人生产假冒阿尔卑斯牛奶硬糖共计49920斤,数额共计人民币314496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生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数额共计人民币314496元,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以被告人张某生犯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并将扣押在案的违禁品假冒阿尔卑斯牛奶硬糖成品二百零六箱、半成品三百一十七箱以及假冒阿尔卑斯商标的包装辅料和包装机械予以没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