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队警讯】罗庄交警大队成功抓获一名潜逃2年零13天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

编辑:鲁南网 发布时间:2018年05月18日 阅读 247
      2016年5月3日22时许,在罗庄区通达南路与双月园路路口,发生一起道路交通事故,一辆由南向北沿通达路行驶的无牌“欧曼”重型自卸货车左转弯驶入双月园路时,与沿通达南路由北向南行驶的尹某驾驶的电动两轮车相撞,造成尹某受伤,两车部分受损。事发后,货车驾驶人弃车逃逸。

线索中断  侦破困难
       罗庄大队办案民警勘察事故现场后,以肇事车辆为突破口,迅速展开侦破工作。经查询车辆发动机号、车架号,确认该车未登记注册。调取监控、走访附近群众均未发现有效线索。远赴潍坊对在肇事车上搜查到的车牌(山东GK8150)进行追查,未获得有价值线索。案件侦破遇到了巨大困难。


      受害人尹某受伤严重,治疗费累计超过20万,给其家庭造成了沉重负担。市局党委委员、交警支队支队长张大农对该案高度重视,对案件侦办做出批示,并安排支队事故处理大队派工作组指导破案。大队成立了主要负责同志挂帅的 “5.3”专案组,全力开展案件侦破工作。
      专案组以肇事车身粘贴的少数民族标志为突破口,将排查重点暂定为少数民族驾驶人和车辆,排查范围缩小到少数民族村居及其邻近村居,开展了长期不懈的走访、排查,同时到处张贴悬赏告示,多次提高悬赏金额,最终获取了重要线索,成功锁定犯罪嫌疑人为罗庄区盛庄办事处糁茬窑村陈某(男,43岁)。
      专案组对陈某住处进行了长期布控,并于2018年春节连续蹲守72小时,始终未发现陈某行踪。为尽快将陈某抓获归案,还受害人以公道,专案组采取重金悬赏,对陈某重要社会关系人布控等多项措施并行的方式,于2018年5月16日,成功锁定了陈某藏身之处,当日11时,果断出手,在高新区罗西办事处西磊石村一废弃的石塘院子内的用集装箱改造的临时住房内,将睡梦中的陈某抓获。

       陈某到案后,对其肇事逃逸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案件仍在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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