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大力推动全省人才链、教育链、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融合发展,助力改造传统产业、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塑成高质量发展新优势,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近日印发《关于推进“四链”融合发展工作的若干措施》。
聚力集聚培养顶尖人才和领军人才,
山东将强化“四链融合”重点领域海内外院士专家的精准引进与服务保障,高质量落实住鲁院士科研生活支持保障政策,优化聘任院士“协议备案+过程描述+绩效评价”的工作体系,柔性吸引国内两院院士、海外学术机构院士,服务“四链融合”重点领域的发展。
深化“筑峰计划”实施精准度,更加精准地培养引进一批具有较强发展潜力的顶尖人才。
以培养引进战略科学家、领军人才为重点,完善泰山学者攀登专家项目的遴选评估工作机制,依托“四链融合”机制重点实施主体,
深入实施泰山产业技能领军人才工程,面向“四链融合”重点产业领域给予倾斜支持,着力培养具有产业升级支撑力和技术创新竞争力的高技能领军人才。
大力引进培养青年后备人才。
围绕产业链、教育链、创新链厚植人才链,制定出台国家和省专家津贴制度实施办法,完善对在促进“四链融合”、助力重点产业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优秀人才的激励和保障措施。建立省博士后科学基金,加大对“四链融合”重点产业领域、实施主体平台建设支持力度,推动有博士学位授予点的高校试点建设博士后引育机构,持续提升博士后平台建设及引进培养优秀青年博士的整体成效。瞄准相关重点领域基础研究、前沿交叉学科建设、未来产业发展等战略目标,精准梳理“四链融合”发展对骨干青年人才的需求,深入实施省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博士后创新项目、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等青年人才项目,引进培养领军型优秀青年创新人才。
探索研究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人才特殊调配机制、使用机制和支持机制,支持有条件的地方特别是“四链融合”实施主体运用校企联合引才、周转编制等多种模式培育优秀人才,精准保障关键性骨干人才围绕“四链融合”实现跨体制、跨区域发挥作用。
着力推动“四链融合”协同育人。《若干措施》明确,
针对“四链融合”各产业领域特点,优化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贯通评价方式方法,鼓励专业技术人才参加职业技能评价,支持高技能人才参加相应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培养更多“技师+工程师”人才和团队,主导或参与重要关键技术研发转化。积极推动有条件的地区,以区域优质技工院校、“四链融合”各产业领域重点企业为主体组建技工教育集团,促进区域性高技能人才的订单化培养、精准化供给,支撑地方重点产业骨干企业发展。
在“四链融合”各领域实施主体落实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收入分配政策,鼓励支持更多科研人员多渠道获得合理收入。
根据《若干措施》要求,山东将发挥“四链融合”各领域实施主体骨干作用,面向海内外常态化开展重点创新项目“揭榜领题”,大力引进“四链融合”各产业领域关键技术创新突破领军人才和重要经营管理人才,将建立稳定合作关系的符合条件人才纳入各级绿色通道服务范围。
对在“四链融合”各领域实施主体中承担关键技术突破、重大项目实施的急需紧缺人才,鼓励实行协议工资制、年薪制、项目工资制、绩效工资倾斜等灵活薪酬激励方式,最大限度激发人才创新的热情。